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关于2017年度科技进步和提质增效奖励方案的公示
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关于2017年度科技进步和提质增效奖励方案的公示
为了深入落实十九大报告关于贯彻新发展理念,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精神和省委、市委关于推动我省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要求,鼓励园区企业以创新驱动产业发展,我委拟于近期组织召开2017年度科技进步和提质增效奖励大会,对在上述两方面表现突出的企业和个人进行表彰。现将《海口国家高新区2017年度科技进步和提质增效奖励方案》予以公示,详见附件。公示期为2018年1月10日-1月16日,为期7天。
在公示期内,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提出,并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。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,需要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、单位和电话;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,需加盖单位公章。
联系部门:经济和科技局;联系人:董璇;联系电话:65580969;邮箱:[email protected]。
附件:海口国家高新区2017年度科技进步和提质增效奖励方案
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
2018年1月9日
附件
海口国家高新区2017年度科技进步和提质增效奖励方案
一、目的与意义
鼓励实体经济,推动园区高质量发展;支持企业创新,加快建设创新型园区。
二、总体原则
注册在高新区且纳入园区统计的企业可参与奖项评选,授奖企业不重复。出现下述情形之一的企业,给予一票否决,取消其受表彰资格:
1.涉及中央环保督查案件,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或受到环保处罚的;
2.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;
3.涉嫌与公职人员相关违纪违法和腐败案件的。
三、奖项设置
(一)创新发展十强
评选标准:(1)综合创新能力强且被国家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;(2)2017年工业总产值超过5亿元或新增生产线、重大技改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超过1亿元的。
候选企业(10家):海南海灵化学制药有限公司、齐鲁制药(海南)有限公司、海南威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、海口奇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、先声药业有限公司、海南皇隆制药股份有限公司、海南长安国际制药有限公司、海南碧凯药业有限公司、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、海南灵康制药有限公司
(二)科技成果转化之星
评选标准:获得市级及以上科技成果转化奖的。
候选企业(3家):海南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、海南京润珍珠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、双鹤药业(海南)有限责任公司
(三)专利之星
评选标准:获得中国专利奖或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(示范)企业的。
候选企业(2家):海南椰国食品有限公司、海南赛诺实业有限公司
(四)黎药之星
评选标准:开展黎药研发或产业化的。
候选企业(3家):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用植物研究所海南分所、海南九芝堂药业有限公司、海南新世通制药有限公司
(五)品牌之星
评选标准:获得省政府质量奖的或拥有省名牌产品、著名商标的。
候选企业(6家):海南椰岛酒业发展有限公司、海南红塔卷烟有限责任公司、海南亚洲制药有限公司、海南美亚电缆厂有限公司、海口椰彩食品有限公司、海南立昇净水科技实业有限公司
(六)创业创新之星
评选标准:在孵企业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:在全国创业创新大赛中获奖的;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;挂牌上市的;成长性较高的。
候选企业(10家):海口点石瑞达科技有限公司、海南北鸥生物能源开发有限公司、海南中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、海南省蓝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、海南宝秀节水灌溉设备工程有限公司、海南微漫影业有限公司、海南环泰传媒有限公司、海口亿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、银盛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、海南德聚纳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
(七)项目落地奖
评选标准:新招商省外项目并在2017年动工建设的。
候选企业(4家):海南雅葆天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、海南京都堂药业有限公司、海南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、海南维力医疗科技开发有限公司
(八)海外人才奖
评选标准:带项目入驻的高层次人才或受到省政府表彰的海外人才。
候选人才(3名):吴豫生、谭海松、李建明
(九)创新人才奖
评选标准:市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或技术中心的负责人;获得省、市政府授予的专家称号的;创新服务平台负责人;研发团队技术带头人。
候选人才(10名):由海南森瑞谱生命科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、海南思坦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、海口南陆医药科技有限公司、海南华益泰康药业有限公司、海南爱科制药有限公司、海南澳美华制药有限公司、海南通用康力制药有限公司、万特制药(海南)有限公司、海南宇龙汽车部件有限公司、海南海玻工程玻璃有限公司等提名。